服务项目 |
可行性研究报告,交通影响评价,项目实施方案,项目建议书 |
面向地区 |
全国 |
咨询范围 |
立项阶段咨询 |
宣城市卫生教育养老文体项目实施方案代写中心交通影响评价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项目申请报告、 项目实施方案
相关规划及产业政策:发改环资〔2022〕109号
本公司是由国家智库团队成员创办,从事开发性研究的咨询机构。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工程咨询、咨询、企业咨询、专项研究、大数据服务及外包服务等。团队近百名咨询及研究人员,服务于不同客户的针对性需求,包括市场竞争环境、略规划、投机会、大数据管理、数字营销及媒介、产品用户体验、用户满意度、渠道建设、广告效果评估、品管理等课题。研究行业涵盖工业、农业、建筑、电子、机械、新能源、有色冶金、流通、公路、水利、化工、生态建设与环境工程、市政工程、县域经济、小城镇建设、新农村建设、园区建设等领域。目前,公司已累计发布数千份行业研究报告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交通影响评价、项目实施方案、资金申请报告、节能报告、项目申请报告、项目建议书、交通影响评价、环境影响评价、城乡规划方案等。欢迎新老客户莅临咨询。项目部主要编制:
可行性研究报告 交通影响评价
项目建议书 项目申请报告
资金申请报告 节能报告
项目实施方案 环境影响评价
环境验收报告 水土保持方案
项目申报书 商业计划书
行业发展研究方案 行业市场调研报告
营销策划方案 企业规划方案等研究咨询服务。 更多详情:敬请咨询
相关规划及产业政策:
(三)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和建筑领域应用。在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、工业园区,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、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,支持工业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,推进多能互补利用,开展新能源电力直供电试点,提用能的新能源电力比重。推动太阳能与建筑深度融合发展。完善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体系,壮大光伏电力生产型消费者群体。到2025年,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%;鼓励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等安装光伏或太阳能热利用设施。
(四)引导全社会消费新能源等绿色电力。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,推动绿色电力在交易组织、电网调度、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体现地位,为市场主体提供功能健全、友好易用的绿色电力交易服务。建立完善新能源绿色消费认证、标识体系和公示制度。完善绿色电力证书制度,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,加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有效衔接。加大认证采信力度,引导企业利用新能源等绿色电力制造产品和提供服务。鼓励各类用户购买新能源等绿色电力制造的产品。。
科斯产业咨询研究中心编写立项审批项目、产业扶持项目、项目、项目、中外合作项目、项目、上市项目及份合作、组建公司、征用土地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等必需的可行性研究报告(资质)。行业范围涵盖工业、农业、建筑、电子、机械、新能源、有色冶金、流通、公路、水利、化工、生态建设与环境工程、市政工程、县域经济、小城镇建设、新农村建设、园区建设等领域。我们根据大量案例经验将可行性研究报告类型分为以下7种,具体包括:
1、用于报送各级立项、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立项报告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项目申请报告、交通影响评价、项目实施方案。
2、用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、项目建议书、项目实施方案。
3、用于、对外招商合作的可行性研究报告、项目实施方案。
4、用于申请国家政策资金或补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。
5、用于高新企业(中小板、创业板)上市募投的可行性研究报告。
6、用于企业项目、工程建设指导的可研报告。
7、用于项目核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、项目申请报告。
相关规划及产业政策: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用,推动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向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延伸覆盖。加快部署政务通用自助服务一体机,完善村(社区)政务自助便民服务网络布局。实施“互联网+基层治理”行动,完善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,根据服务群众需要,依法依规向村(社区)开放数据资源,发挥村(社区)信息为民服务实效。充分依托已有设施,鼓励多方参与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简便应用软件,增加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、办理数量和种类。充分考虑老年人、残人习惯和特点,推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。推动政务服务平台、社区感知设施、家庭端和城乡安全风险测预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,发展实时测、智能预、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应用。深化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、中国智慧社区服务网推广应用,拓展社区服务功能,组织开展在线服务评价工作。=
(十八)优化项目实施流程。对于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,按规定施行简易审批。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,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,可以不进行招标。对于农民投劳项目,采取直接补助、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。对于重大乡村建设项目,严格规范招投标项目范围和实施程序,不得在法律法规外,针对规模、工程造价、招标文件编制等设立其他审批审核程序。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,坚决遏制占耕地建房。(十九)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。健全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,充分发挥村民、村务督、集体经济组织作用,坚持和完善“四议两公开”制度,依托村民会议、村民代表会议、村民议事会、村民理事会、村民事会等,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,保障农民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督权。在项目谋划环节,加强农民培训和指导,组织农民议事,激发农动参与意愿,保障农民参与决策。。